外国语系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制度
为了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其组织纪律性,充分发挥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模范带头作用,并为今后的发展党员寻找合适人选,外国语系特制定以下入党积极分子考核制度。
考核范围:
外国语系所有入党积极分子
考核日标:
1、全体入党积极分子应当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自觉地遵守宪法、法律,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增强法制纪律观念,立志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优秀人才。
2、全体入党积极分子应该勤奋学习,协调好学习与工作的关系,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注重学习方法,提高学习效率、保证优异的学习成绩。
3、全体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具有严谨的工作作风,严格遵守学院各项制度,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在工作中注重工作方法,提倡创新,同时注意积累和交流工作经验,总结教训。
4、全体入党积极分子必须尊敬师长,团结同学,拥有良好的群众基础,生活中不怕困难,遵守各项校规校纪,做新世纪文明大学生的典范。
5、全体入党积极分子都应发挥自己的个性与特长,争当先进,同时帮助其他同学共同进步,为外国语系、学院争荣誉。
考核说明:
本细则实行百分制,主要从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学习成绩、政治表现、班委加分、组织生活等四个方而具体考核。每学期末由党小组作出考核结果并上交党总支,党总支审核研究后对考核结果进行公布。考核结果分优(80-100分)、良(70-80分)、中(60-70分)、差(60分以下)四个等级。
1、为保证考核工作的公平、公正,党支部成立专门的考核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党总支对其实行监督。入党积极分子可对考核结果进行查询,由党支部作出处理。
2、入党积极分子中凡属以下情况应延长考核时间:
(1)考核期间存在的缺点,但经教育改正不明显。
(2)考核期间对自己要求不高,总体表现一般,先锋模范作用不明显。
(3)考核评分在60分以上的才能提到下一个考核阶段,考评分低于60分的入党积极分子应提交支部大会讨论给予延长考察期处理。
(4)受到学院各相关部门的任何处分决定的入党积极分子。
考核内容:
<1>学习成绩(20分)
1、此项基础分为10分,有下列情况的累计加分
(1)学习成绩总分居班级前1-2名加10分。
(2)学习成绩总分居班级3-5加8分。
(3)学习成绩总分居班级6-8加6分。
(4)学习成绩总分居班级9-11加5分。
(5)学习成绩总分居班级12-15加4分。
(6)学习成绩总分居班级16-18加2分。
<2>政治表现(15分)
(1)政治立场是否坚定,由培养人或党组织给其打分,满分5分。
(2)认真学习党的文件以及会议精神并积极上交学习心得,每月上交一份思想汇报,每月2分。
(3) 每学期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党的知识小测验,正确率80%及以上者5分,70%-80%为3分,60%-70%为1分,60%以下为0分。
<3>班委加分(10分)
每期入党积极分子班长加10分。
<4>组织生活(55分)
1、党内活动考勤:入党积极分子应积极参加党内组织的活动,每次活动全勤5分,因为公事请假不扣分,5分,由于事假请假2分,迟到五分钟以内4分,五分钟以上3分,早退或不参加者不加分。
2、理论学习:入党积极分子应进一步加强理论学习,参加系部、院组织的理论学习活动,每次活动全勤5分,因为公事请假不扣分,5分,由于事假请假2分,迟到五分钟以内4分,五分钟以上3分,早退或不参加者不加分。
3、党员值班
入党积极分子每周做好值班安全巡查岗任务,值班室写好姓名、系别,做好记录,每周一分,如有缺岗,以及到岗没有做好记录者,当周不加分。
4、积极做好每次党内交给的任务,为外国语系党支部做贡献的一次加1分,不计上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