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2021届学生专业教学实习管理规定
第一条 为加强专业教学实习实训管理规范,提高实践性教学质量,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专业教学实习实训目的
1、巩固学科理论知识,获得实践知识和技能,培养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2、了解社会和国情,向实习单位工作人员学习各种相关实践技能,增强劳动观念,培养事业心和责任感,为今后走向社会打下良好的基础。
第三条 专业教学实习的组织管理
学院设立专业教学实习工作领导小组,院长任组长,成员由专业教研室主任组成,各成员任须认真履行以下职责。
1、提前开展教学实习实训工作的学生动员和组织工作。
2、根据培养计划制定实习计划和管理要求并报教务处备案。
3、联系实习实训基地,签订实习协议,了解具体情况,初步确定预安排学生实习人数,确定实习指导教师。
4、组织实施教学实习实训计划,初步落实学生的实习去向,安排集中实习实习生的派遣接送工作。
5、经常与各个实习基地进行沟通和协调,跟踪各个实习基地管理情况,定期组织看望实习生。
6、动态关注实习实训工作的变化,每周汇总专业实习数据,及时交与辅导员;解决实习中的具体问题,对出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处理并上报学院。
7、组织教师完成实习指导工作和实习生成绩认定工作,认真记载每位教师的实习指导情况,落实课时计算和分配工作。
第四条 专业指导教师职责
1、指导教师须做到为人师表、教书育人,加强对学生的政治思想教育,认真抓好学生的学习、生活、健康和安全,以保证实习工作的顺利完成。
2、指导教师认真组织学生学习实习要求,布置撰写实习日记和报告,强调实习注意事项,明确安全保护要求和实习纪律,经常督促实习学生注意生产、人身、财产、交通、食品、用电用水及网络安全,远离传销、邪教、赌博、酗酒等事件。
3、指导教师对学生须严格要求,加强指导,每周检查学生的实习周记,解决学生提出的问题,指导学生完成实习报告,达到实习目的。
4、指导教师要严格管理学生的考勤,负责实习学生的请假及销假审批,对违反规定或犯有其他错误的学生,应及时给予批评教育。对情节严重、影响极坏者,指导教师有权停止其实习,并上报学院给予相应的处分。
5.指导教师要经常与实习单位进行沟通和协调,争取实习单位的指导和帮助,及时解决学生实习中的问题;同时协助辅导员做好就业指导和就业协议网签工作。
6、指导教师每周须汇总上报实习学生的情况,负责实习学生转岗、更换实习单位、终止实习等审批,并及时告知专业教研室主任;
7.指导教师根据学生的实习报告、实习单位对实习生的评价和其期间的表现等信息对学生进行全面综合考评,确定其实习成绩。
第五条 辅导员的职责
1、辅导员须每周网上召开主题班会一次,定期开展党团活动。
2、按疫情防控要求,辅导员须每天组织学生报体温及健康状况。
3、配合指导老师做好实习学生政治思想工作,尤其是加强心理健康教育。
4、辅导员须及时了解实习学生的实习状况,并经常与实习指导老师沟通。
5、辅导员每周统计上报实习学生动态报表;做好请销假的备案工作。
6、辅导员负责对实习学生的就业指导,及时完成就业协议的收缴工作。
7、辅导员按学校要求及时完成实习学生的相关工作,如奖助学金评定、困难补助、学年鉴定等工作。
8、辅导员须每月召开一次安全教育的班会,教育实习学生注意生产、人身、财产、交通、食品、用电用水及网络安全,远离传销、邪教、赌博、酗酒等。
第六条 对学生的要求
1、要重视实践性课程的学习,参加集中实习的学生由学院与实习实训单位签订实习协议;采取分散实习的每位学生需与实习单位签订实习协议或出具实习证明上交至指导教师,并集中上交至学校教务处,以兹证明。
2、尊重教师和实习单位工作人员,服从指导;严格考勤制度和实习纪律。实习期间一般不得请假,特殊情况需持证明经指导教师批准,并报辅导员备案,否则,按旷课处理。实习不及格者不能获得毕业证书。
3、要严格遵守实习单位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注意安全,遵守保密制度,爱护公共财物。
4、因特殊原因,需要终止实习,转岗,调换单位必须由指导教师批准,并报辅导员备案。
5、按时参加班会、党团活动。
6、每天自觉测量体温及上报健康状况,每周上报一次实习数据,认真填写实习日记或周记,完成实习报告,在实习结束后上交。
7、配合指导教师、辅导员完成其他各项工作。
外国语学院
2020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