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学院2024届本科毕业实习进度情况通报
各专业相关学生:
根据学院11月3日发布的《外国语学院2024届本科专业实习和毕业实习告知书》通知要求,外国语学院2024届毕业生专业实习和毕业实习从本学期第十周开始,现就11月工作进度和相关工作通报如下:
(一)以下同学目前阶段参加集体实习或已提交实习接收函:
凌胜美 王子然 胡 苗 张倩倩 朱吟琦
刘 芬 张明星 何水妮 祝雨天 潘怡琳 祝荣娟
潘思利 褚梦樊 郭 慧 邹亚楠
魏海莲 彭春英 陈可心 石峻豪 贺静雯 吴雪娟
王 蒙 张宇琪 田维琴
杨 欢 潘宣亓 袁瑞泽
叶世密 王思焓 王子琪 袁亚婷 余嘉露 吴彬燕 邓文熙 胡佳欣 孙玉萍
张 曦 陈 相 张璐瑶 王梦菲 关美琳 方 姗 詹紫薇 张晓芸 李书羽
周杜森 宋丽沙 李晶晶 杨梓榆 邓有琪 闫巍兀 邓思逸 高 源 杜金宇
蔡 椒 黄 蓉 郭 妍 王梓萌 张 莹(英语2007) 李欣蔚(英语2002)
郭兰兰 姚 琳 罗拉拉(二)以下请知悉:
1. 除在中小学实习基地实习的同学外,其余实习可同步接续就业工作;
2. 集体实习提前离职,或者被离职,都属于集中实习未完成,上述情况,实习单位将无法在实习生实习报告签署实习评语和盖章;出现上述情况后,学生本人需要重新向学院申报实习情况、重发实习接收函;
3. 凡集中实习的实习期,均以与用人单位约定的实习时间为准;
4. 所有学生的实习报告签章及评语审核单位必须和上报的实习接收函一致;
5. 学院将于11月27日开始上报目前集体实习和已提交实习接收函学生的数据至教育部实习平台;学院同步开始对已提交实习接收函学生实习情况进行督导检查,一经查实学生有任何弄虚作假,上报实习数据作废并严肃处理;
6. 所有开始非集体实习学生请每周递交实习电子版周记和工作照片(不少于3张)至指导老师备案,学院及教务处将进行抽检;
7. 请所有非考研学生(考研学生均已在学院备案)在11月30日务必进入实习单位工作,否则将影响本人在教育部实习平台数据申报以及实习成绩;
8. 从本通知开始,正式进入教育部实习平台数据上报周期;根据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实习周期要求,学院将动态发布填报数据表格,请大家按照要求每次务必完成填写;
【腾讯文档】外语20级实习数据--未实习同学不填--仅已实习的同学,据实填写
https://docs.qq.com/form/page/DTnBOeHRhY2FHWnpn
9. 非考研但需要参加集体实习的学生请通过班级学习委员报学院协调。
外国语学院
2023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