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关于开展2018-2019学年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湖北大学知行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实施细则(试行)》(院发〔2018〕30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认定对象及范围:
认定对象为2018级在校本科生,认定范围为学生在2018-2019学年度参加一系列创新创业活动中取得的创新创业成果(以证书颁发时间及证明材料为准)。
二、认定依据:
依据《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执行(见附件1)。
三、认定程序:
1、学生填写《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请表》(见附件2),并附相关证明材料(获奖证书、发表的论文、成果鉴定书、专利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的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交所在学院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小组审核。审核完成后,证明材料原件归还学生,复印件由学院留存归档。
2、各学院审核认定后需在本学院公示3天,公示无异议后将《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汇总表》(见附表3)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报送至教务处备案。
四、要求:
1、各学院要成立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小组,指定专人具体负责,确保工作质量,按时完成审核报送任务。
2、相同内容获奖学分不重复计算,以学分高者为准。
3、各学院要认真组织开展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学分认定工作,对于在学分认定过程中弄虚作假者,取消该学分,并按照学校学生成绩管理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各学院应在10月31日前完成本学院的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
附件:1、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
2、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请表
3、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汇总表
教务处
2019年10月8日
湖北大学知行学院本科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实施细则(试行).pdf
附件1 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范围及标准.docx
附件2 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申请表.docx
附件3 湖北大学知行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