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书填写规范
一、所填内容必须真实有效,特别是联系方式,如若联系方式有改动,应即刻在协议书相应位置改正;
二、甲方必填项:用人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联系人、联系电话、通信地址。
甲方档案接收栏,如甲方接收学生档案则填,不能接收学生档案则不填;
三、乙方必填项:姓名、性别、出生日期、毕业学校、学历、学号、专业、联系电话;
四、甲方乙方双方字迹不得相同;
五、协议内容填写栏
1、工作期限填写规范:起止时间必须大于等于1年,小于等于三年,如工作期限为一年的,签约时间必须晚于2012年9月。如时间少于一年的,则按灵活就业处理;
2、工作岗位填写规范:
(1)尽量专业对口,如果专业不对口,也不能跨行太大,特别是涉及到专业性强的行业,如专业为“电子信息工程”,而工作岗位为“会计”;
(2)工作岗位不得为实习岗位,如“实习会计”、“实习设计师”等。
六、盖章流程及规范
第一步:甲方盖章:用人单位公章必须只有该单位名称,不涉及单位部门,人力资源部除外,如公章除了单位名称外还有“财务部”、“营销部”等字样,均属不合格,如若公司不能加盖公章,按灵活就业处理。部门公章盖在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处,如用人单位公章规范,用人单位主管部门处可不盖章,另经办人签名一定要有手写签名;
第二步:乙方签名,此处必须由学生本人手写签名,并署上日期;
第三步:院系盖章,若为知行学院学生,则由系部盖章,若为职院学生,此处不盖章;
第四步:学校盖章,此处由毕办盖章,协议书一式四联,毕办只收第三联(学校留存),其他三联由班主任交由学生处理。
如若签约单位发生变化,请及时来毕办更换新的协议书并更改电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