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语系综合治理责任落实措施

作者:陈启金编辑:陈启金来源: 发布时间:2018-03-21点击次数:

    为认真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打防并举,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更好地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服务于我系发展,为学院改革和发展创造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结合我系的实际情况,特签订本落实措施。

  一、 组织领导

  1、系党政领导要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摆在议事日程,明确写入系年度工作计划,纳入内部管理范围,并作为年度考评的一项重要内容。向学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负责。

  2、书记是本系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综治工作,要定期组织研究分析内部治安状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3、要结合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需要,建立完善治普法、帮教、调解、巡查等制度,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保持内部稳定。

  4、党支部要经常检查、督促、支持综合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在内部治安管理中的职能作用。

  二、基础工作

  1、认真落实综合治理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内部的需要,扎扎实实的开展工作。按时参加学院治安综合治理会议,及时汇报情况。

  2、结合管理需要,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要做到月度安排,季度小结,要有记录,做到资料齐全、准确。

  3、加强对教师队伍的管理,负责向每个教师签订年度个人治安综合治理责任书,并监督实施。

  4、充分利用网站、通讯报道、集体学习等形式,广泛深入进行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师生自觉维护治安稳定的自觉性。

  5、加强对教师及家属子女的普法教育,完成年度普法教育任务,不断增强法律意识。

  6、积极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创建、达标活动,争创先进单位。

  7、积极做好调解工作,防止矛盾激化,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0%以上。

  8、认真做好帮教工作,做到对象、措施、效果三落实,帮教率达100%。

  9、积极做好内部治安防范工作,强化重点要害部位防范措施的落实。根据内部管理的需要,不断加强防范力度,杜绝各类案件的发生。

  10、认真开展四无为重点的创建活动,争创模范先进单位。

  三、 目标与任务

  1、保证本系教师无一人违法犯罪。

  2、杜绝特大、重大治安案件发生,保证年度不出现重大刑事案件。

  3、严禁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损坏公司财物的现象发生。

  4、依法管理,依法办事,防止违法违纪案件的发生。

  5、强化管理,杜绝财产被盗案件发生。

  6、发生违法违纪案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并对单位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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